本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期,市纪委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滕州市姜屯镇洪西村套取资金、违规处理集体资金、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秀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组织参与公款旅游的洪西村党支部副书记朱绍法、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王玉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薛城区临城街道东丁社区党支部原书记王健侵吞回迁居民安置房返还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山亭区冯卯镇竹园村党支部原书记郗金国、村委会原主任郗金柱、村委会原委员王永峰共同挪用扶贫互助专项资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三人刑事责任。
4、市中区孟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陈维挪用农村社会养老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峄城区阴平镇黄崖村党支部原书记董龙桥侵吞村集体土地承包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台儿庄区邳庄镇前石佛村党支部原书记褚衍和虚报冒领粮食种植综合补贴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东谷山村虚报项目占地补偿款用于村内公务支出,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村文书朱恒启受到撤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朱震东、村委会主任刘成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重点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利益,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枣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