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生:台儿庄区泥沟镇大北洛村村民孟某某在村内养猪,严重污染空气,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台儿庄区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泥沟镇调查处理。经调查,孟某某的养猪场建于2010年之前,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养殖用地手续,目前场内存栏生猪约38头,没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造成周边水和空气污染。对此,泥沟镇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本批正在养殖的生猪出栏后,不准再填圈继续养殖;2.对现有的污染区域进行治理,废水抽走浇地,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做有机肥使用;3.根据区环保局、区畜牧水产局现场设计的治理方案,要求孟某某为养猪场建设配套的沉淀池、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再投入养殖; 4.区、镇两级环保、畜牧部门继续加强监督指导,督促该养殖场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如整改措施不到位,再次造成污染,将由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给予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