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薛城讯 今年以来,薛城区健全完善环境监测防控体系,明确区镇村三级管理责任,严把环保审批关,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关闭小炼油、小炼铅、小炼铁等土小企业10家,停产整改企业8家,限期治理12家,实施行政处罚4起,下达罚款85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后,国家环境执法监察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薛城区及时调整了责任分工,区级层面以“督政为主,督企为辅”,重点督查镇街和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镇级层面以“督企为主,督政为辅”,重点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村级层面以“督企为主”,主要监督监管好村内养殖场、采石场、砂石料场等建设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准入条件,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抬高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的项目实行“绿色审批”、“快速审批”,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坚决不批,自新的《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共审批项目20个,上报省市审批项目5个,共拒报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当项目11个,源头上杜绝了污染源产生。坚持从严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事业编制5人的薛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新成立了3个环保中队,强化环保执法力量。严格依法从严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对全区重污染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新、改、扩建“三同时”项目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企业每月3次现场监察,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一检查,不定期开展环境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
(记者 姜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