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7月15日专电 (记者 席敏)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山东省将以创新券的形式,对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为50万元。
近日出台的《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小微企业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成为用户会员,即可获得使用创新券资格。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经网上注册,成为设备仪器供给方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