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庄户剧团繁荣发展,近日,我市出台《庄户剧团演出器材更新配备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5年至2017年,按照每年扶持100家的规模,对全市经过认定有资质的庄户剧团给予演出器材补助扶持。
本次扶持坚持重点扶持和适度倾斜的原则,重点为承担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任务且演出条件较差的庄户剧团配备演出器材;已接受省财政扶持的庄户剧团,原则上不重复扶持。此次扶持政策中更新配备演出器材主要包括灯光、音响、简易舞台及伴奏乐器等,每套器材价值2万元。凡是经各区(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参与“一年一村一场戏”演出的民间文艺团体均可申请扶持。目前,庄户剧团演出器材更新配备申办工作正扎实开展。(记者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