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山亭讯 “俺一定好好珍惜这次矫正机会,认真改造,争取早点回归社会。”5月6日,来自山城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在参加完山城司法所社区对象集中警示活动后如是说。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促进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近日,山亭区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日制度。将每月6日定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日,由各镇街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活动。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邀请律师、法官、检察官为矫正对象开办集中讲座,讲解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在矫正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义务,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讲解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违法违规的处理办法,警示矫正对象要时刻遵循法律制度,积极改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目前,山亭区10个镇街司法所已开展集中警示活动12次,教育社区矫正对象3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记者 梁鸿雁 通讯员 褚蕾 马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