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从3月初开始对全市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乱摊派、乱收费、乱募捐等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统一调账或进驻单位逐个检查的办法进行,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均应参加本次检查。主要检查2013——2014年度的有关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内容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等。将重点检查社会团体各项经费支出,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支,单位、个人是否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他用;是否存在乱摊派、乱收费、乱募捐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检查将持续到5月31日。6月底,市专项检查办公室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及时修订完善监督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社会团体会费收支监管的长效机制。
(记者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