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讯 去年以来,山亭区纪委在案件管理上突出抓好统计、督促、管理、协调、监督五个方面,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案件检查管理工作规范化。
抓统计严审核。严格程序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安全、准确、及时、无误。同时,充分利用案管系统的查询、统计等多种功能,定期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汇总,针对典型案件和突出的违纪违法现象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案规律及对策,为查办案件服好务。
抓督促严办理。严格实行案件查办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对上级批示交办、转办和自办案件,跟踪督办;定期调度各镇(街)纪委、各案件检查室、各纪工委案件查办情况,适时监管和督办,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抓管理严统一。区纪委出台了《关于区管干部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对上级转办、领导交办及在执法检查、效能投诉、纠风治乱中发现的线索,由案管室专人管理,建立案件线索数据档案。使案管室充分了解线索的来源、去向及进展情况。
抓协调严组织。区纪委与组织、法院、检察等部门建立了案件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实现了查办案件工作资源共享。案管室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广泛收集案件线索,2014年,从中发现16起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给相关单位立案办理。
抓监督严检查。对全区自办案件在程序、安全、手续、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和管理上严格程序,抓好落实,保持全区案件查办工作的零违纪、零申述、零事故目标。
2014年,全区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2件,立案查处118起,同比上升29.7%,党政纪处分118人。
(于家元 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