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决定:
接受姜崇海辞去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