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儿庄讯 为做好困难儿童的生活救助,近日起,台儿庄区为73名困难儿童每月发放300元基本生活费。对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困难儿童,采取补差的方法发放,共补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年困难儿童生活费20余万元。
自去年9月份以来,台儿庄区民政局认真做好困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包括: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儿童。通过个人申请、镇街初核、区民政局入户核查审批等程序,共确定73名儿童符合发放条件,全部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电子档案。困难儿童基本生活费由区民政局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及时发放到监护人。(记者 王兆虎 通讯员 孙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