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4年12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挂牌成立。至此,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已实现全覆盖。
据悉,该管理部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和使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从而扩大高新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政策规定;为高新区各单位和职工个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缴存使用信息查询服务,办理各单位缴存业务、职工个人申请提取使用和住房贷款业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