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旭
去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以服务科学发展为重心,以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按照“四个强化”的工作思路,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4.56万户,实有注册资本(金)1440.09亿元。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23万户,新登记注册资本(金)207.09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加92.53亿元。同时,民营经济单位户数增长、从业带动作用明显,去年新登记各类民营企业2.2万户,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户数达到23.95万户,从业人员达到77.94万人。
以强化政策宣传为重点,力促改革红利释放。市工商系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通过政策解读、公示公告、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将国家的惠民政策传达到社会各界,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激发民间创业活力。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顺利实施,按照“两个覆盖”的要求,深入枣庄矿业集团、枣庄力源集团等较大的集团公司开展有关配套制度的宣传培训活动,在“走出去”的同时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全市金融机构100余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条例》宣传培训,目前已通过多种方式培训联络员2100人次。
以强化窗口建设为基础,提升服务效能。围绕登记制度改革目标和时间节点,市工商系统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去年共组织收看电视电话会议9次,组织专题培训12次,培训人员1400人次,确保了注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能够迅速适应,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同时,注重窗口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首问(办)负责、一次性告知和服务承诺等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当场受理,对于提交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重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直通车”,指定专人加班全程服务,大大缩短了企业设立、变更、名称的核准时限,并强化许可事项的集中办理,切实做到“统一归口审批、统一驻厅审批、统一彻底授权”,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做到“人到中心来,字在中心签,事在中心办”。
以强化落实改革举措为总揽,优化营商环境。市工商系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对14项行政审批事项、369项行政处罚事项、18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5项行政监督事项,从行政权力名称,到法律依据内容、自由裁量基准、许可条件、法定及承诺时限、廉政风险数量及等级、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同时,按照登记管辖便利化要求,对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作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特别是对原市工商局登记管辖的所有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权进行了全部下放。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枣庄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通过政府审议并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执行,进一步放宽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了登记材料。落实优惠政策,认真执行注册登记费免征政策,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系统共免征注册登记费1600 万元、证照工本费110万元,受惠企业达1.9万户。
以强化红盾帮扶为突破,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市工商系统还制定印发了《“万家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方案》,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方式走访各类民营企业1770家,收集整理意见建议3200条;开展新注册企业“回头看”活动,选取了去年新登记的500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回头看”对象,深入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其需求,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