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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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0日 星期

简政放权 “阳光下”晒“清单”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综述

本报记者 王立雪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对社会组织和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过程。市编办从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入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规范行政裁量权,通过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督促政府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和有效监督。

审慎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定位均可以更加明确,划定“雷区”,可以有效管控政府“有形之手”,更好发挥市场“无形之手”,为企业投资明确方向,吃下定心丸。市编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梳理,对我市行业实施的禁止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整理,并反复征求发改、经信、国土、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审议研究,最后形成书面文件印发实施,确保了负面清单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依据充分。《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适用于在枣庄市辖区内投资的各类企业及个人,包括11个类别,前10类共有52项投资项目,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禁止投资的项目,第11类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淘汰的相关项目,真正实现了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严格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组建了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作为专门工作机构,设在市编办,配强人员力量,牵头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下放承接、办理流程优化及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规范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张术平市长“四个凡是”清理原则(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省内其它地市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凡是市、区(市)两级均有审批权限的,一律下放到区(市)审批;凡是市权范围内的产业投资项目,哪一级投资就由哪一级审批),市编办牵头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研究论证、调整规范。为确保事项无遗漏,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市直各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报送的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梳理。经深入论证、反复与部门沟通,确定49项原先由市级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者下放到区(市),市级只保留99项行政许可事项、3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为方便群众办事,市编办将99项行政许可事项拆解为242项,于12月12日提交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后,将以市政府文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未纳入目录的审批事项今后一律不得实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积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市把建立行政权力清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6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8月1日全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召开后,市编办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对政府部门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设立4个工作组,按照“三上三下”工作流程,分头联系相关部门,逐条分类登记,集中进行审核。省政府要求市县在明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开,我市有望提前至今年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我市明年计划建立“责任清单”,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有效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职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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