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硕成果,充分展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干警自觉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公正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了“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投票选择您心目中的“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投票方式:
1.手机短信投票:编辑候选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编号551**(如为55101号投票,请编辑短信55101),编辑候选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编号552**(如为55201号投票,请编辑短信55201)发送至1062778858。短信得票数按60%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信息费:1元/条,不含通信费)。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每天上限50票,每月上限150票。
2.语音投票:联通固定电话拨打16893184,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候选编号进行投票。语音得票数按30%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信息费:1元/分钟,不含通信费)。每部电话每月信息费上限500元。
3.网络投票:登陆枣庄新闻网(www.632news.com)或枣庄长安网(www.zzszfw.com),点击“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干警)”评选链接,进行网络投票。网络得票数按10%的比例计入投票成绩。网络投票每个IP每天限投10次,每次投票需要选择十名候选人,多投或少投无效。
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7日9时-12月16日17时
(55201)
武警枣庄支队一大队一中队
武警枣庄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主要担负警卫、押运、押解、武装巡逻等任务。近年来,中队积极参加平安枣庄创建工作,先后出动兵力2000余人次,协助公安机关执行货币押运、人犯押解、抢险救灾、枣庄高铁和光明广场武装巡逻勤务等任务320余起;出动兵力5500余人次,先后完成三级以上警卫勤务和各类临时性勤务百余起,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50余起;今年5月14日,特战队员迅速行动,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用时不到30秒,赢得了各级领导和驻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55202)
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现有工作人员31人。近年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12年以来连续3次在枣庄市政风行风评议中荣获“服务经济发展先进科室”称号,2014年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唯一一个政风行风免评单位。今年,提请市政府约谈火灾隐患单位39家,全部整改完毕;推动全市新建消火栓1055具、消防站2处,使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取得跨越式突破。
(55203)
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立案和信访“窗口”作用,完成了立案审查、财产保全、信访接待、司法救助、送达文书、诉前调解等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来,已审查受理各类案件3500余起,办理保全146件,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并依法为群众减免缓诉讼费19余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近年来,该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次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并多次被授予全市巾帼文明岗、优秀妇女维权岗等称号。
(55204)
薛城区司法局陶庄司法所
近年来,薛城区陶庄司法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业务。2005被省厅评为“模范司法所”,2010年、2013年被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2013年被区文明委评为文明单位,2012、2013年被区司法局评为目标考核先进集体。今年以来,共调解纠纷85起;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人,解除矫正24人,目前管理 80人;开展法律宣传18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5205)
市中区人民法院税郭法庭
市中区人民法院税郭法庭现有人员12人。近年来,以“诚心服务、注重调解、公正司法”为目标,着力打造“便民法庭”“公信法庭”。2014年,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五好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3年以来,年审结案件均在800件以上,调解结案占结案总数的82.6%,服判息诉率达97%。根据农村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共开巡回法庭76场次,让百姓零距离感受便民诉讼,方便了百姓打官司,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55206)
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奥运会期间维护稳定先进集体”“平安枣庄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6次155人,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2件,对6起经济案件6名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开展各类下访、巡访活动11次,平息集体访、告急访5起,涉检信访息诉率100%。推出的《强化“四有推定”理念助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经验做法先后被省委办公厅、省院、市院给予转发推广。
(55207)
枣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枣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现有民警9人,始终秉承“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工作理念,认真开展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公民出国(境)证件39337人次,做到热情服务,实现群众满意,为促进枣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2013、2014年我市“百千百”评议活动中,公共服务类参评单位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科室”;2013年被省厅评为“全省齐鲁先锋警队”;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荣记集体三等功。
(55208)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在保持对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坚持动态化巡逻、网格化布警,不断优化联勤联动、“警灯闪烁”、视频巡逻等防控模式,着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治安防控体系。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理念,不断深化“美丽窗口”建设,缩短办事时间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今年以来,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49.4%,中央电视台先后四次报道了分局工作,分局先后被评为“平安枣庄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55209)
台儿庄区司法局
近年来,台儿庄区司法局围绕“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先后打造了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援助一案六卡、“信贷+公证”模式等工作品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2013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十佳(县市区)司法局”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普法办授予“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集体”;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全市机关党建红旗集体”。今年以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21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7起,办理公证1099件,代理各类案件2120件,为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5210)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现有人员5人,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全庭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2010年,被团省委、省高院联合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2014年1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团中央、最高院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今年以来,该庭共办结民事案件47件,刑事案件16件,减刑假释案件701件,无一上访上诉,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5211)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共有干警8人,年均审结案件50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截至目前,2014年受理案件474件,审结411件。近年来,民一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审判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多次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全省民事审判先进集体”、“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先进称号。
(55212)
市中区司法局光明路司法所
市中区司法局光明路司法所现有在编干警8人,全所人员牢记使命,扎根基层,履职尽责,服务为民,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2007年获全国先进司法所;2009年获全省先进司法所;2010年获全国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2012年、2013年均获全市先进政法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今年以来,光明路司法所调处矛盾纠纷65件,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1件,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05人,开展法制宣传20余次,开展法律援助十件,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件。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55213)
峄城区人民法院榴园法庭
峄城区人民法院榴园法庭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实行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三区分开”的人民法庭,辖榴园、坛山、吴林三个镇办。现有人员16人,其中有法官资格的4人,连续三年年均审结各类案件民商事案件过千起,人均结案200余件。调撤率达87%,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被山东省高级法院授予二等功一次,枣庄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三次,率先被省法院和枣庄中院命名为“五化法庭”和“五好法庭”。
(55214)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现有人员7人。自设立以来,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发挥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职能,整体工作长足发展。2006、2008年,被高检院确定为“量刑建议试点牵头单位”和“全国公诉工作联系点”;2011年被省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公诉团队”;2010年至今连年被市院记功表彰。今年以来,全处共审查起诉一二审案件41案101人,依法提起公诉19案56人,支持抗诉3案3人,法院改判4案4人(含积存数),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5215)
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
近年来,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始终坚持“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强素质、树形象、做表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矛盾纠纷实行”点、线、联、评”四字工作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动态、预警”管理,普法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五个围绕”。2014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件。该所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被山亭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山亭建设先进基层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55216)
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
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充分履行公诉职能,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严防冤假错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曾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注重年轻公诉人的培养,形成了“规范化管理、人性化关心、激情化引导、职业化塑造”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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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该科先后有4名同志在省、市评选比赛中获奖,3名同志被遴选到省、市院工作,200余篇办案札记、调研报告、经验等材料被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市院转发。 (55217)
滕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
滕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现有人员120人,自成立以来,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认真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2005年以来,6次被省公安厅评为特级巡警大队。今年以来,大队圆满完成红荷节安保等各类安保任务40余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58名,查获各类逃犯11名,收缴管制刀具、仿真枪支100余个,城区可防性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45%,切实实现了打击上升、发案下降、群众满意的显著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5218)
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张范派出所
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张范派出所现有正式民警8人,警务协勤人员12人,辖区位于枣庄东西城区结合部。该所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幸福新枣庄”总目标,以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主线,以严格队伍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各项工作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案件60余起,刑事处理22人,行政处罚17人,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55219)
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城头检察室
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城头检察室自2013年11月成立以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社会管理,依法监督辖区“两所一庭”2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4起,下访巡访8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页5000余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展室、青少年法制教育展室开展警示教育29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2014年5月被市关工委、市妇联挂牌“枣庄市青少年教育警示基地”。检察室全体干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职责、热情服务、廉洁自律,做人民的忠诚卫士。
(55220)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刑侦大队
山亭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始终在打击犯罪的一线当尖兵、打头阵,真正履行了保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2003年,被公安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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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2009年、2011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09年、2013年被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今年以来,大队抓获各类嫌疑人437名,追回逃犯198人,破获侵财案件657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350万余元,打掉特大贩毒犯罪团伙5个,刑拘团伙成员28人,缴获冰毒23.24公斤,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