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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

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市农业局开展伪劣、禁用农资专项整治活动综述

本报记者 姜爱民

三秋农忙季节,山亭区桑村农资服务中心内人头攒动,户口村村民周庆峰提着刚买的农药对记者说:“这里的农药效果好还低毒,老板也十分热情,不仅认真询问病虫害症状,而且详细讲解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剂量,我们都愿意到这来买农药、种子。”店老板李宾高兴地说:“今年通过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统一培训和指导,管理更加规范了,进货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前把关,再也不用担心质量问题了。”目前,像该服务中心一样规范的农资经营店已遍布全市,农民也不再为购买放心农资而发愁。

今年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和违规违法生产经营与使用假劣、高毒禁用农资行为等问题,市农业局将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能力和培育示范单位等四项举措作为全市农资监管的突破口来抓,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打造农资监管新亮点,全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今年,全市农资经营持证率达到100%,创建了市级农资经营诚信示范店60个,市级农资可追溯示范店100个,假冒伪劣农资发案率比去年同期降低50%;省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2%,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全市无一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在桑村镇一农资经营店,记者看到山亭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了7袋210公斤小麦种子。副大队长、种子管理站站长党同晶对记者说:“这些种子虽然不是伪劣产品,但不耐寒、不适合枣庄地区种植,为确保农民利益,我们就地封存,禁止销售,并予以处罚。”今年以来,我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坚持“有案必查,查出源头”的工作方针,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活动,长期保持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高毒禁用农资行为,实行了举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业户3600家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42起,结案41起,查处假冒伪劣农资90吨,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山亭区店子镇枣店香大红枣种植专业合作社农资配送中心,剪子山村村民李祥明手持社员信息卡正刷卡购买化肥,他告诉记者:“以前买农资到处跑、买了还不放心,自从加入合作社,不仅在这里能买到质量有保障的化肥、农药,还提供技术培训、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全套的服务,既方便又放心。”为净化规范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市农业局实行了农资备案制度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在全市开展了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百日整治行动,出台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等文件,重点对进入我市经营销售的农药实行市场准入和备案。通过整治,符合“双百行动”标准的农药经销商1258家,告知农药1600多种,审查假劣、高毒禁用农药67种。同时,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分别在五区一市设100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整治经营店面混乱,先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经验收合格的16家,取缔2家,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市农业执法支队加强对各区执法部门和农资经营户的培训,对农药经营人员建立档案,与农资经营户签订承诺书, (下转A2版)

(上接A1版)打印本店经营农药名单张贴上墙告知。截至目前,全市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新技术宣传材料5000多份,假劣农药、肥料、种子识别资料1000多份,全市农业执法环境得到改善,农业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更好地净化农资市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枣庄市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按照“主体合格、制度健全、产销规范、服务优良”的原则,培育一批信誉好、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优、示范作用强的“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按照我市出台的《枣庄市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评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核,已经初步选定10多家授予“枣庄市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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