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中央和省指示精神,我市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加强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就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出意见措施。意见强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像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一样抓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人员要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格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增强遵纪守法观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项治理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和设立“小金库”等情况。重点关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区(市)分级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0632-8686606)、举报信箱(市级举报信箱:zzsczjdj@163.com),建立并落实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和举报奖励制度。
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将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枣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