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4年6月21日 星期

我市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本报讯 为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2014年第二季度起,我市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将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区(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

市级财政从2014年起,设立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对各区(市)实行季度考核,同比改善的区(市),由市级财政及时向该区(市)下达补偿资金;对该季度同比恶化的区(市),由该区(市)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向市财政上交补偿资金。年终根据各区(市)上述四类污染物全年平均浓度综合情况及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列支情况,再给予一次性奖补。 (王加丞)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