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以“生态立市”为发展战略,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把节能减排,特别是把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作为建设生态枣庄、推进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路径,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新建建筑基本实现公共建筑50%、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全市共有800多万平方米建筑实施了建筑节能,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88.3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5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395.16万平方米,全市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生产总量比例达100%。
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成立了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政策支撑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出台了《枣庄市市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市级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专项用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项目。
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小区建设。我市及时宣传贯彻有关绿色建筑发展规定及奖励政策,提供绿色建筑发展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引导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目前,我市6个建设项目通过2013年山东省第九批绿色建筑评审,填补了我市“绿色建筑”认证的空白;落实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项目26个、300万平方米;全市规划区内新开和在建工程节能设计和审查率为100%,竣工节能建筑153.43万平方米,占民用建筑竣工总量的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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