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得英(工号:4787),鲁智銮(工号:4729),李长征(工号:4710),3名员工。
因你们连续旷工已达15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棉分公司的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自旷工之日起,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请你们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10日内,到公司办理你们的相关档案及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否则,由你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
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棉分公司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