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正式提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层面,此举将释放巨大改革红利。
记者:为什么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再分离”?
孙英辉:承包经营权结构一次分离解决了农地生产过程中的效率问题,但未有效解决农地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目前,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业规模化经营要求土地流转,改变“人均一亩三分地”土地细碎化现象。而很多农民担心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就要不回来了,宁撂荒不流转。“有田无人种”、“有人无田种”并存,严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是对农村经营主体变化、农地流转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农村生产力解放。
记者:二次分离有什么意义?
孙英辉:承包经营权一次分离激活了“人”(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大解放。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将激活“物”(农地)的灵活性,促使农村生产力发展再一次飞跃。在承包权更加稳固前提下,经营权流转满足了农民离土离乡或留土离乡诉求,有利于解决“地从哪来、地由谁种、地怎么种”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更有效保护耕地红线。
这项改革合乎民心、顺应民意,但牵涉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必须积极稳妥推进。首先要尽快完成赋权。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契机,全面明晰和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产权归属清晰是产权交易的基本前提,只有通过登记发证,将各类不动产权利确认和固定下来,不动产产权改革和不动产市场交易、流转才能进行。
记者:这项工作从何着手?
孙英辉:必须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当务之急是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有关内容,明确承包经营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内容、性质、内涵及法律关系。强化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赋能等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确保改革红利最大释放。
国务院已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负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海域登记,承包经营权登记也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央要求5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政策框架下,国土资源要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推进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夯实稳定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产权根基。(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