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王思北 胡浩)记者26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通知提出,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