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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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9日 星期

惠民强基保稳定 优化服务促发展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宋旭 通讯员 晁兴法

今年,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专业服务团队为50余家中小企业免费“法律体检”,帮助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这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贴中心大局、优化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人人支持发展,人人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法律服务全覆盖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创满意”活动,推动法律服务深入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组建了重大项目、文化产业、中小企业、维护稳定、双千工程等五支法律服务团,积极为大项目、大企业、大集团建设服务,为“工业转型振兴计划”、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群和生产性服务业四大特色服务业提供高层次法律服务;发挥公证见证作用,依法为企业和农民办理各类企业经营合同、企业股权和农村各类承包合同公证,依法规范各类经济行为;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农村合同监管中心的作用,主动为农民开展各类承包、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调优农业结构搞好法律咨询等服务;以担任义务法律顾问的形式为“第一书记”及挂职镇村指派优秀骨干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服务项目、条件要求、工作程序、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用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程序为经济组织和群众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000余件,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948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业务20635件。

引领法治新风尚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市民学会依法维权,而这正是长期贯彻普法活动的成果体现。我市司法部门通过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推进“六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城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性。今年以来,共举办法制讲座2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次。同时,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创立“法律早市”、法律赶大集等普法新举措,借助群众赶集购物、早晚外出散步、休闲纳凉的时机,集中开展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法制宣传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无缝隙覆盖。

标本兼治促和谐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枣庄监狱推广班墨育人文化,推进狱务公开,促进了教育改造质量的不断提高。8月17日,市劳教所圆满完成劳教人员清仓任务,施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在我市划上圆满的句号。为了完善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平台,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该局指导峄城区司法局依托市农科所开设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蔬菜种苗繁育、名贵花卉培育、畜牧兽医和土壤改良等学科,为矫正对象提供实践基地和就业安置服务。同时,做好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去向明、可管控,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减低再次违法犯罪几率。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重大信访案件评查、信访案例听证等工作制度,突出抓好因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城市拆迁等引发的各种纠纷的疏导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灭在萌芽。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852起,调处成功6715起,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68起、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9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

法律援助惠民生

对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我市司法部门积极组织办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基层”等主题实践系列活动。整合社会资源,构架了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服务网络,全力打造“乡村一小时”、“城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今年以来,全市司法系统共援助弱势群体290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700多人次,代写诉状2600多份,指派法律服务人员1500人次,办理各类案件2100余起,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

经过多年普法实践,农村普法“两个一”、村居设立司法行政协理员、枣庄监狱“四防一体化”建设、“六六制”法治建设新机制和农村“五小”普法工程等工作经验被誉为“枣庄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今年以来,该系统共有90多个集体、210多名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受到市级以上记功和表彰。枣庄市荣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市”称号,市司法局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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