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1日,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达了市委宣传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各新闻单位要把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责任,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政府、村(居)委员会、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面向基层普查对象进行宣传动员,提高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各部门要结合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顺利推进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记者 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