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30日在京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签订备忘录,鼓励商业银行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专线,以便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最高人民法院经与银监会初步协商,将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备忘录内容推向全国法院和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各商业银行总行将以网络专线等方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双方将探索建立最高人民法院与商业银行总行之间“总对总”的、网络直接对接的执行查控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通过合作,规范了双方的执行和协助执行行为,法院、银行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各方都从中受益。合作促进了法院“执行难”的解决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有助于迅速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并保护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