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加强村级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市矛盾纠纷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7%-54%。
我市将优质法律服务配置到村(居),在全市90%以上的村(居)实施“三个一”工程:以区(市)法律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为平台,着力打造一个法律服务超市;印制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将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站)人员信息,发至全市2000多个村(居);建立一个法律服务网,区(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开通公益法律服务网站,将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村(居)一级。
为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我市各区(市)司法局组建法律服务团,在基层镇(街)设立法律服务顾问组;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联动机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同业互助。建立结对服务机制,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组包干各基层司法所。 同时,加强督导考核。将法律服务工作任务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市司法局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法律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记者 王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