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董艳)7月4日,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朱某朵电话报警称:她与一工地的施工人员发生纠纷。接警后,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兴仁派出所处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查,当日16时,我市一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高新区兴仁街道文苑路进行绿化补植施工作业时,朱某朵担心挖掘机轧坏其弟弟家掉落在地上的电线,就立刻上前阻止,施工方安排工人将电线掩埋后准备通行,朱某朵仍不同意并与施工人员发生争执。施工人员熊某在与朱某朵争吵过程中,通过裸露下体的方式对朱某朵进行侮辱,继而发生厮打,致朱某朵受伤。
经过连夜调查取证,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熊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7月5日送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