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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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 星期

学校规范用字,势在必行


□胡乐彪(本地)

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宣传工作者,笔者经常会到中小学校采访,目睹很多学校的走廊、展板、宣传栏等充斥着错别字,甚至还有用错标点符号以及将字拆分成两半的现象。更有一些学校在迎接检查或举办现场会时,将精心制作的展板摆放在最显眼位置,全然不顾错别字赫然其上。读罢,轻则让人莫名其妙,不知所云;重则引起误会,延误大事。

究其原因,有的是学校在最终定稿时因校对、审核不认真而致,也有个别学校图省事,在制作文化展板时当起了“甩手掌柜”,全权委托打印社设计、制作,直至最后也未进行校审把关。经过调查,笔者发现在一些学校,此类用字不规范的现象并不鲜见,这已成为学校一大弊病。如果不认真对待,不但会使人错误地理解它的意思,而且还能把正在求学的学生引入“歧途”。试想,当家长们或外来参观者看到时,他们会据此怀疑学校治学是否严谨,学校形象会大打折扣。

学校无小事,处处皆教育;教师无小节,事事是楷模。众所周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既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渠道,也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字字句句折射出学校品牌和形象,各项工作来不得半点应付和马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只有使用规范汉字,才能充分发挥汉字的交际功能,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校园用字忽略规范性,看似小事,其实是大事,在惹出笑话的同时,折射的往往也是学校的办学态度。况且,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学习字词的最佳时期,且辨别字词正确与否的能力较弱。展板、墙壁等处出现的不规范用字,极易误导他们将错别字或谐音字认为是正确用字,或者明知是不正确用字,却因为耳濡目染形成了思维定式,而终将其认为是正确的用字。

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学校更应该以强烈的责任心,加强组织管理,高度重视文字工作,坚持把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凡是对外展示的文字展牌,都要做到有具体领导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切不可对外承包不管不问。同时,要不断健全制度,认真检查落实,做到层层把关审核,及时修改错误,确保铭牌、标志牌、板报、展板、宣传栏、墙壁文化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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