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杨舒)随着“315”的临近,针对网购投诉和纠纷的关注度也开始升温。近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在本月15日正式施行,明确了7类网络购买商品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其中,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这4类网购商品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这3类为补充的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这一规定,不少网购一族表示以后下单要谨慎。不少网店店主表示,不敢轻易取消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一族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淘宝店主也担心自己店铺的信誉因此受到影响。“不退货,人家给一个差评,销量立马就降下来。”一家在线销售食品的本地网店店主表示,为了维护信誉,一直以来,店铺都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虽然新规即将实施,这家店主却表示不敢轻易尝试。大多数网购一族都表示,网购时还是首选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