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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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 星期
枣庄等您来——人才新政系列解读之二
枣庄市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政策问答


根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6〕23号)。枣庄市制定出台了《枣庄市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枣组发〔2018〕2号),对枣庄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1、问:能不能解释一下“柔性引才”的概念?

答:“柔性引才”,是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来”的理念,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枣庄,提供智力支持服务,构建政府引导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灵活多样的引才格局。我们鼓励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各类社会组织等)以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服务外包、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形式,柔性引进创新型、技能型和管理型高端人才。

2、问:哪些人属于“柔性引才”的范围?

答:“柔性引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首席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

3、问:“柔性引才”具体有哪些标准和要求?

答:引进的高端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引进方式、劳务报酬、合作内容及效益目标,约定引进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事宜。引进期间,每年在枣庄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问:认定的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认定的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发放“人才绿卡”,按规定享受绿色通道、休假疗养、健康查体等相应待遇。符合枣庄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条件的,优先纳入工程支持;符合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5、问:柔性引才对用人单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市、区(市)财政分别按照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10%的比例,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在工作协议到期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市财政给予用人单位2—10万元的绩效奖励。

6、问:如何申请认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

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的认定工作,随时接受用人单位申报,每个季度组织专家集中认定。申报时,引进人才和用人单位需在枣庄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人才身份证明、引才协议等相关材料。区(市)、枣庄高新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区(市)、枣庄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市属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由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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