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今日滕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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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 星期

滕州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在限行区行驶行为

本报讯 4月10日,记者获悉,本月8日至5月8日,滕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三、四轮车市场集中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电动三、四轮车行为。截至10日下午,已依法检查86家商户。

据了解,自3月1日起,执法部门便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严禁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知,通知上详细介绍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成品及配件,并可处以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通知规定,本次整治范围按照“以线带面、逐步扩大”的原则,利用一年时间,逐步将整治范围设定为限行区。先期在北辛路(龙泉路至大同路段)、塔寺北路(通盛路至学院路段)、解放东路(龙泉路至科圣路段)、善国北路(北辛路至学院路段)等四条路段设置限行区,限行路段内每天7:30至19:30,禁止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被鉴定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处罚。

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范围为全市销售单位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未列入“CCC”认证的电动三四轮车,以及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在限行区被查扣的车辆,自车辆被没收15日内,车主可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南环的宏发停车场去处理违章。

(记者 金亮 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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