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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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4日 星期

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市工商联副主席黄贵华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刘振江

本报讯 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我市制定印发了《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本报记者就《意见》制发的意图和起草过程、内容及贯彻落实措施采访了市工商联副主席黄贵华。

问:请谈谈《实施意见》的制发意图、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答:2017年7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系列重要决策,分析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9月5日又印发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支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详细的意见和分解落实的措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委领导要求,市工商联负责起草了《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文件下发,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关要求和部署,支持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围绕我市《意见》起草,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调查研究。2017年7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重点围绕我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了部分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市工商联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掌握了较为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二是文件起草。根据上级精神和调研成果,9月下旬,市工商联开始起草《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研究起草、集体通稿、多次修改,10月初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分别书面征求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中小企业局、法制办等38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48条。召开座谈会征求了区(市)工商联和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重点与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就具体的奖补政策等作了多次沟通协商。四是修改完善。根据反馈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后,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经12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12月20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文件草案。

文件草案形成后,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文稿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送审签。市委办公室于2017年12月27日印发了《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基本对应省里的十条意见框架,并结合我市实际,共九部分37条具体内容。

1.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优越宽松的发展环境。共4条,从进一步简政放权,执行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完善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2.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金融支持。共7条,从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化解金融风险,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创新“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培育非公有制企业发债主体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3.支持发展“四新”促“四化”项目。共3条,从实施培育“四新”项目专项行动,落实“创新券”政策,加大“互联网+”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结合省里的奖励政策,明确了部分条款我市对应奖励标准。

4.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共3条,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企业上市,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企业上市奖励按照我市的最新奖励标准提出。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5.分层次分阶段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创、转、强、走”。共4条,从鼓励支持大众创业,推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6.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共5条,主要涉及税收优惠、规范收费、推动商协会脱钩、电气热价格、生产用地成本及遗留用地问题等方面。因市政府11月28日已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对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都做了详细具体的明确,所以在本文件中不再详细表述。

7.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共3条,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平台建设,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

8.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共5条,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从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实施品牌培育、提升企业家素质和能力、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9.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共3条,从落实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及经营者的创业积极性、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提出要求。

问:对《意见》提出的要求,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

答:为了支持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枣庄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担任组长,副市长周宗安、张成伟,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德琦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涉及相关职能部门34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下一步,将根据《意见》的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和要求,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日前,市检察院已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开展协作保障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信息交流反馈、投诉监督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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