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2017年12月初,我在薛城区光明西路某牛肉汤馆消费450元,该餐馆不给开发票,请处理。
市国税局: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薛城区国税局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双方协商后,牛肉汤馆店主同意补开发票,并通过邮寄方式转交反映人。经回访,李先生表示满意。
峄城:督促邮储银行加快办理贫困学生
的银行资助卡
王先生:峄城区一些小学的贫困学生资助金至今没有发放,请处理。
峄城区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经调查,2017年8月,关于春季学生资助金发放问题,区教育局要求所有受资助学生统一办理银行资助卡,以转账的形式直接发到资助卡里。随后,区教育局联系了区邮储银行办理该业务。银行在办理业务中由于多方面原因进展缓慢,至今未将银行卡办理妥当,从而影响整个区的资助金发放。区教育局已督促邮储银行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将资助卡下发到受资助人手中。经回访,王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