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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 星期

平安主旋律更响亮
——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刘振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政法综治战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平安建设,下大气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去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我市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调查得分位居全市六项调查第一名。

推行“三个互联”

打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通道

2015年下半年,我市全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多元化解体系和网络,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快速解决。去年全市进京非访登记同比下降71.7%,治安矛盾纠纷警情同比下降15.3%,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上升1.5%,增幅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纵向+横向”联通。纵向上实现四级联动,在市、区(市)、镇街、村(社区)依托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横向上打通职能部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群团组织“六位一体”的化解体系,依托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打通各类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通道。市综治办牵头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出台诉前调解、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近50项相关意见和办法,实现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

“线上+线下”联动。研发“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22个成员单位、区(市)和镇街多元化解中心“一网联通”,实现矛盾纠纷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指派专家、网上督办、网上结案,使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程留痕、可查可控,通过“大数据”对全市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区域分布、纠纷类型等系统分析研判。

“实体+奖补”联用。市级成立5人编制的矛盾纠纷化解指导中心,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200万元,将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综治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针对调解员补助薄弱环节,制定实施“以案定补”政策。我市经验在《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深化“三个融合”

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在全市65个镇街全部建立一站式、规范化综治中心基础上,按照国家标准推进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更加注重发挥网格化作为综治中心底座作用,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党建、多元化解的深度融合。

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建立市、区(市)、镇街三级网格化管理平台,自主研发网格化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将信访、民政、城管、消防、环保、安监等具有社区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接入系统,做到基础信息“一口采集、多口使用”“一口受理、分口办理”。依托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户况网格图”,实现了“看图知片情、看标识户况、看房知人、看人知情”的目标。

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以市中区为实验田,在城市社区选聘了一支由228名党员大学毕业生组成的网格员队伍,用青春的热情、专业、敬业,在社区树立了一面旗帜、赢得了一片点赞。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党员干部会同网格员组成3-5人的工作小组,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变“坐等群众上门”为“主动上门服务”,把贴心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与多元化解深度融合。把网格化管理作为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赋予网格员信息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服务员“五大员”职能,通过开展网格化走访、网格化代办、网格化服务,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些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坚持打防并举

筑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014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事案件村居(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系列严打整治行动。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状况混乱就整治哪里”的原则,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电信诈骗、制贩毒品、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善合成打击新机制,全市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仅今年1-8月,全市刑事、盗窃、“两抢”三类警情同比分别下降6.4%、8.5%、28%,我市连续五年实现“命案必破”,全市打黑除恶战果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前列,破获涉及12个省112个市的团伙特大系列电信诈骗案、“6·17”特大跨境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开展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2013年以来,在全市启动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制定了《实施方案》《三年规划》和《考核奖补办法》,市政府拨付1200万元财政专款,积极探索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等多种模式,今年以来,全面推进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防控工程“雪亮工程”。三年多来,全市累计投资近1.5亿元,全市各类监控探头累计达13.4万个,2015年底基本实现对一、二、三类目标全覆盖,每年近80%的镇街无命案,60%以上的村(社区)无刑事案件。

用好“三个利器”

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2017年6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枣庄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综治委配套制定考评办法。

用好考核“指挥棒”。为提高考核的指向性和科学性,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单一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分别制定对区(市)、镇街和综治成员单位的考评办法。对镇与街道也区别对待、分别排名,最后综合排定名次。对重点责任单位与一般责任单位,赋予不同的分值比重,增强各单位之间考核评价和实际工作的可比性。

用好问责“撒手锏”。把责任督导和追究方式的适用情形进一步细化,在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基础上,立足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增加一些涉稳条目,并引入量化标准,制定下发配套文件解释说明。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通报批评19个镇街,约谈20个镇街,黄牌警告8个镇街,一票否决4个镇街。

用好奖励“催化剂”。明确把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对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平安区(市)”“平安镇街”给予奖励,用于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对受到嘉奖的领导干部和受到表彰的“平安枣庄建设先进个人”,参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标准发放奖金。我市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推进“两改革两建设”

夯实平安枣庄建设根基

我市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两项改革和“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两项建设为动力,筑牢夯实了平安建设根基。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与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经考试考核等程序遴选员额法官313人、检察官214名,今年6月举行宣誓仪式。按照“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探索设立新型审判(检察)团队,明确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提高团队办案效能。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研究制定《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指导意见》等,坚持“诉访分离”,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实行律师到政法部门和信访局值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非访行为依法处理力度,有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解决。2015年11月,我市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全国试点,创新推行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监护人责任保险制度等,去年以来,市财政将360万元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全市已落实奖补资金238万元,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深入推进“法治枣庄”建设。依法治市成效明显,我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市”,滕州、峄城、山亭三个区(市)被授予“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累计有9个村(居)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各区(市)全部成立法学会,注重整合资源,一区(市)一品,打造“法律服务进基层”枣庄模式,组织开展“法治枣庄百人宣讲”专题报告会408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6万余人次。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对我市经验做法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广。

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法队伍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力度,五年来,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30余期34000余人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基层政法单位和窗口单位执法执纪作风巡查暗访,组织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取保候审检查等专项执法督查活动,队伍执法水平和纪律作风明显提升。先后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最美调解员”“听众喜爱的十佳律师”等评选活动,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传播枣庄政法好声音、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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