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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 星期

249辆公务用车将“带标”上路


本报记者 刘明 摄影报道

为加强公车管理,强化社会公众监督,6月29日,市直机关249辆公务用车在市政大厦广场开始“公车”贴标。此举是我市推进公车改革标识化的具体举措,今后,我市公务用车“贴标”完成后将全体“带标”上路,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记者注意到,本次公务用车的贴标共分“公务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行政执法用车”两种标志,贴标时白色、银白色车等浅颜色的车喷蓝色字体,黑车及颜色深的喷白色字体,每个车的标识上还印有车辆编号、监督电话。在市直机关工作的司机陈师傅说,公车陆续贴上这些标志,主要是为增加公车的辨识度,“印上这些字,可方便老百姓辨别哪些车是公务车”。

据现场贴标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此次贴标车辆共249辆,其中“行政执法用车”84辆,“公务车”1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0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116辆)。今后全市所有公车,除公检法司部门等具有特殊标志的车辆外,都将统一贴上“公车”标志。贴标的“公车”,如被举报公车私用并经查实,当事人将会被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罚。

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对公务用车进行“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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