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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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 星期

市纪委通报山亭区西集镇部分党员干部 工作日中午聚众饮酒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本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山亭区西集镇部分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聚众饮酒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2016年10月14日中午,西集镇伏里办事处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兼伏里计生网长盛继华,西集镇伏里村两委成员甘志彬,在伏里办事处临时防火指挥部就餐时与伏里村2名村民小组组长共同饮酒。餐后,盛继华在未向组织请假的情况下缺席当天下午西集镇党委召开的会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造成1人受伤,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6年11月10日被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盛继华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山亭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西集镇政府免去其伏里办事处主任、伏里计生网长职务,并与其解除聘用关系。西集镇党委给予甘志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西集镇党委书记王洪斌和时任西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梁鹏作为西集镇党政负责人,时任西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传梅作为直接联系伏里办事处的镇领导,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批准,山亭区委给予王洪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山亭区纪委给予梁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传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集镇党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西集镇伏里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周玉科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西集镇农机站站长(包村机关干部)庄福来同志、西集镇伏里村支部委员乔厚海同志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西集镇部分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聚众饮酒,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发生了盛继华酒后旷工并驾车交通肇事的问题,反映出西集镇党委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部分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纪律松弛,教训非常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增强责任担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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