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号)
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继祥的提请,于2016年2月26日批准任命:
姜广俊为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 峰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冷建明为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邵泽新为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述斌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