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许晟 赵晓辉)中国证监会26日发布《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等四条监管底线。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监管底线还包括:不得向不具备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发行或转让证券;以违反国务院规定的方式或时间间隔进行证券转让;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误导。
根据征求意见稿,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通过互联网络、报刊等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拟转让证券数量和价格等有关证券发行和转让供求信息。但通过运营机构的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向在本市场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发布证券发行和转让的信息,且投资者需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才能查看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