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讯 今年一季度,滕州市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30余万元,惠及城市低保4020户、8910人。城市低保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2014年阳光低保开展的基础上,滕州市继续做好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认真部署,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督促各级落实救助措施。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针对2015年新申请和正在享受的城市低保家庭,滕州市不断加强动态管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与车管所、人社局、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联系,通过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加快对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有进有出。
(任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