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24日专电 (记者 周科)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这个省今年大病保险每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补偿,比去年增加10万元,起付标准也由去年的1万元调整至1.2万元。
山东省自2014年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同步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全省7600多万城乡居民全部纳入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范围。截至2014年底,共补偿69.08万人次、10.55亿元。
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山东省今年将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