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3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同出席并讲话。
陈兆同强调,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风尚全面进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提高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好见义勇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开展见义勇为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全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的健康发展。要把见义勇为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记者 刘振江 通讯员 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