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讯 近日,滕州市出台《滕州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资金渠道和定点医疗机构,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难题,成为落实民生问题的又一项社会福利工程。
随着全市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员交流往来愈加频繁,大量因各种原因滞留滕州、无力返乡的流乞人员越来越多,而其中不少又身患疾病。为及时对这部分特困群体提供应急解难、救治救助服务,滕州市明确了政府责任,细化了民政、公安、财政、劳动保障、建设、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并区别不同情况,将该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设为定点医院,实行职责部门首接负责制,其救治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全部由财政负担。 (步昭瑞 刘坤)